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西藏民族学院创始人之一原党委书记王静之同志(享受自治区主席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4月6日13时02分在陕西咸阳逝世,享年95岁。
王静之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1年4月10日上午9时在西安三兆殡仪馆举行。
王静之同志生平
王静之同志1916年11月生,河南孟州市人,1935年考入河南大学,学习期间参加了“一二·九”运动时的开封学生卧轨请愿活动,1937年6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lO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南召县党支部书记、区委书记、县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新四军六支队卫生处股长、四师师直政治处宣教股股长、十一旅政治部宣教科科长、十一旅随营学校教导员、大队政委,华中八分区五支队政治处主任,豫皖苏军区独立旅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军政干部学校大队副政委、政委,十八军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四川省自贡市委宣传部部长,1950年随十八军进藏,历任政治部秘书处处长,西藏军区政治部秘书处处长、宣传部部长,西藏公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党委书记,西藏民族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陕西师范大学革委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室主任,西藏民族学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副院长、院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等职。1979年8月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4年6月经组织批准离休。2002年1月经中央批准享受自治区主席级医疗待遇。
王静之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党和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他青年时期投身革命,参加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进军西藏,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新中国的建立,为西藏的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生前曾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授予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他具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了各种风浪的考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忘我工作,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他讲党性、顾大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他不居功,不护短,爱护干部,关心青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他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谦虚谨慎,宽厚待人,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特别是与民族干部建立了深厚诚挚的友谊;他严于律己、公道正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他德高望重,高风亮节,在同事和学生心目中享有很好的威望。是一位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
王静之同志离休后,仍然一如既往地关心西藏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积极发挥余热,为西藏的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特别是在病重期间依然关心西藏的建设发展,充分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
王静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献身共产主义事业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优秀共产党员。
王静之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