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下午16时,“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西藏民族学院揭牌仪式”在西藏民族学院隆重举行。陕西省民委副主任马克尔,副巡视员刘开岚和咸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俊民,民宗局局长周少华等出席了仪式;西藏民族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刘洪顺和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学校党委常委、副院长刘凯教授主持。
仪式上,刘开岚副巡视员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国家民委发〔2011〕202号),陕西省民委副主任马克尔和咸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俊民共同揭牌,西藏民族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刘洪顺接牌。仪式上,马克尔同志作了讲话,并对西藏民族学院赠发了新年慰问金。刘洪顺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马克尔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西藏民族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刘洪顺书记在发言中简要回顾了学校建校以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了希望。他说,西藏民族学院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不仅是对学校长期以来坚定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教育政策的肯定和激励,更是对学校今后更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共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和全校各族师生,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咸阳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形式、新途径;将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添砖加瓦!
(文:魏金川 图:汪琦/编辑: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