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上午,咸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科长姚立斌、渭城区督导室办公室主任刘亚鹏一行3人,对西藏民族学院附属中学“316”工程整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副校长董安军代表学校向督导组一行作了《民院附中“316”工程整改工作汇报》。董副校长说,附属中学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希望以本次督查验收为契机,以评促改、促建、促发展,通过落实《民院附中“316”工程整改方案》,切实解决学校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咸阳市发展水平督导评估优秀学校。姚科长对附属中学整改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学校的整改方案,并对学校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背景资料:“316”工程全称为“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是陕西省政府根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10月9日修订通过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结合近几年来各地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情况制定的。从2009年开始,每3年为1轮,每年督导评估6000所学校(含幼儿园)。附属中学于2009年12月顺利通过了咸阳市政府教育督导组评估,于2010年6月被确定为“咸阳市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优秀学校”。
(文:陈浩/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