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法学院邀请原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淡乐蓉教授作题为《民族地区乡村社区治理的法人类学考察——以热贡六月会为例》的讲座。23级法学硕士、法律(法学)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和21级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在渭城校区实验楼1004会议室参加讲座。此次讲座是法学院三十周年系列讲座之一。
淡乐蓉教授从民族文化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导入,围绕民族地区乡村社区治理研究的范式选择、法人类学深描以及法人类学考察的可能贡献三部分展开此次讲座。首先,关于民族地区乡村社区治理研究的范式选择,淡乐蓉提出,包括静态与动态、功能与结构、理论与实际等不同的研究范式会产生不同的研究结论和观点。其次,淡乐蓉教授以热贡六月会为例,介绍并分析了山神崇拜、降神附身和拉哇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以及民族地区乡村社区治理与社会变迁及权力结构的内容。最后,淡乐蓉提出了三点关于民族地区乡村社区治理的法人类学研究的可能贡献,其贡献主要包括:乡村社区法治建设中所需要的仪式权威、结构和象征意义中均包含有基层民主建设所需的原始民主意识;乡村地方民间信仰的秩序和规则、民间仪式权威的规训、乡村秩序的年度性检视和自净仪式,乡村社区居民的认同等等,包含着基层治理的规则认同和共同体认同;珍视这份宝贵的传统文化法律遗产,并激发乡民们的现代法律意识,从而促进乡村法治建设。
淡乐蓉教授以其自身的文化背景与实践经历让同学们了解到民族地区乡村社区治理中民间仪式权威、乡村社区居民的认同以及协调各治理主体间的关系等因素的重要作用。同学们在此次讲座中收获颇丰,淡乐蓉教授的介绍与分享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文、图:张佩瑶/审核:张林/编辑:张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