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上午,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主持视频会。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介绍“2011计划”实施方案。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做好“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两部委充分调研,多次组织研讨并在听取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方案从计划实施的基本要求、实施原则、计划管理、实施方式、支持措施和文本格式等方面形成了“2011计划”的详细操作指南。方案强调“2011计划”要与国家教育、科技、人才和文化发展规划及地方重点发展规划相结合,明确统筹部署、分层实施,分类发展、择优支持,广泛聚集、多元投入的实施原则,初步界定了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对申报方式与条件、评审程序与认定标准、运行管理与评价监督、支持措施与计划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规范与要求。他强调,实施2011计划应当关注以机制创新为特色的基本要求,要在改革的思路上把握创新重点,切实提高创新能力,要以人才为根本,以学科为基础,以科研为支撑,统筹推进创新机制。要强化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的基本实施方式,要注意在牵头高校的组织协调下使协同创新计划有效运行,而不是参与单位越多越好,防止演变成单纯的联合申请。实施中,也要充分发挥地方相关部门的作用,注重分级负责,择优推荐,分年度组织,要逐年进行,不搞平均主义,鼓励各高校各地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同时,要把握以资金和政策并重的支持方式,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也注意为创新改革留出空间。最后,杜占元副部长进一步部署了今年各高校实施2011计划的工作安排。在启动首批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开始后,到九月份前,各高校要对已经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十月至十一月间,经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创新中心最终名单。要坚持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要求原则上每省推荐的地方创新中心的总数控制在2项以内,中央部门直属高校的推荐数量平均每个高校1项。各地应本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选拔。同时,地方和高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并注重总结前期经验,加强交流,在交流和总结的基础上巩固提升,逐步完善制度规范,使明年的实施工作更加规范化。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要求,各级部门深刻领会“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高为突破”高等教育改革的时代要求,牢牢掌握体制机制改革这一核心动力,实现高校创新方式的根本转变。要注重前瞻性问题、公益性问题的研究,准备把握“2011计划”的特点和要求,统筹“2011计划”与“985工程”等重大项目、国家及地方各类科技计划之间的关系,统筹实施、整体促进、互相提升。今年是2011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必然面临很多挑战,万事开头难,要不畏艰难,从紧从严,择优择强,宁缺毋滥,示范推进。
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惠鹏、首都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王青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袁雯分别作了题为“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院校协同创新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协同创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围绕需求、突破瓶颈、探索协同创新有效途径”的大会交流发言,分别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地方的不同角度交流了对协同创新的认识和体会、各自的探索与经验、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期待与决心。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强调,实施好“2011计划”,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2011计划”所包含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实施“2011计划”对于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与人才支持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要准确把握全面提升创新能力这个重要目标。要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二要准确把握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这个工作重点。三要准确把握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这个本质要求。大力推进高校深化改革,力争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体制机制壁垒。四要准确把握推动和引导相结合这个重要特征。要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注重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度、贡献率为导向;力争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体制机制壁垒;必须公开透明认定项目,科学规范管理项目,客观公正评审成果。各地各高校要稳步推进“2011计划”的首批项目启动,系统改革、统筹考虑,保障“2011计划”的良好开局。要择优遴选条件较成熟、前期基础较好并具有较强优势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不搞层层发动,不搞全面开花,不搞临时拼凑,坚决防止盲目申报、劳民伤财和不正之风。同时要不断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尽快研究制定“2011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办法,完善细化第三方评审专家和评审机制。同时,鼓励各地各高校先行培育、积极探索、多方协作,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2011计划”顺利实施。
【“2011计划”(延伸阅读)】
“2011计划”4年为一周期,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三个阶段开展。在充分培育并达到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由协同创新体(高校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提出“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请。国家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
“2011计划”是“211工程”、“985工程”的发展和延续,三者依据我国高等教育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各有侧重,相互依托。“211工程”、“985工程”重在学科、人才、平台等创新要素的发展,重在高校内部的建设。“2011计划”重在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重在推动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创新力量之间创新要素的融合发展,建立协同创新模式,从而带动与推进“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
(编辑:常凌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