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交流。学院党委书记周月娟主持会议,学院班子成员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参会。
会议首先进行了第一议题,由周月娟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并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强调“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书面学习了王君正书记近日在主持召开西藏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进行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学习,分别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四章和《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第一、二部分进行了学习交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依次逐章逐条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心组其他成员对《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部分内容进行了原原本本学习。
与会中心组成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学习收获,分别进行了研讨交流。周月娟谈到,党纪学习教育是全体党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一系列的党纪学习教育和自学辅导等,一是充分认识到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二是充分认识到党纪涉及范围广、规定细,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对《条例》反复学,经常学,对照学,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希望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联系支部党员的学习督导、廉政提醒和纪律约束。党委副书记马小龙围绕党的自我革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阐述了自己对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刻理解,强调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现实意义。
支部书记胡敏、杨周相老师分别结合读书班对《条例》和《摘编》的学习谈了自己的体会和认识,他们表示,《条例》对规范党员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学纪知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他们在学习中通过深入思考《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加深了对相关条款内容的理解和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同时,建议引导相关思政课程教师,对《条例》中不易理解的内容进行研究阐释,丰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员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
(文:张国亮/图:黄丛钰/审核:周月娟/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