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西藏民族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研讨会,传达学习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院党委书记刘洪顺主持会议。会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西藏民族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西次仁副书记主持签字仪式。
会上,刘洪顺等学院领导分别传达了《向巴平措、白玛赤林、赫鹏同志在区中直部门党政负责人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教育部部分直属高校党委书记座谈会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并传达了《关于扎巴克珠等六位同志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通报》。
刘洪顺书记指出,我们党即将召开十八大,为十八大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是学校党委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面对维稳新形势,他对进一步做好学校维稳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好源头防范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洛松德青院长指出,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规划纲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部分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完善西藏民族学院现代大学制度,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建设,促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学校党委对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他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各项编制工作。
扎西次仁副书记在《西藏民族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上指出,为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七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规定》和《西藏民族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并签订本责任书。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责任书内容,积极贯彻落实并及时检查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格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最后,中心组成员集体观看学习了《警惕办公设备泄密》的视频资料。
(图:汪琦/文、编辑:常凌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