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深刻领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顺应环境法课程教学调整和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10月25日,法学院23级研究生法律(法学)班赴秦岭生命共同体秦草生态科研基地开展生态教学实践活动。
在老师和讲解员的带领下,全体同学依次参观了种质标本展示区、种质资源库、矿山修复展示区、种质资源帘、快乐小草草坪、动物迁徙廊道、室外种质资源圃等资源展示区,认真聆听讲解员关于动植物的生长习性、种质的保存、土壤的破坏与保护、种质资源圃的种植及秦草的科技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讲解。
唐池老师结合课堂讲授内容,聚焦西藏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重点,深入阐释了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生动展现了科技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学生深刻体会生态环境保护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和价值,切实领悟到保护绿水青山的深刻内涵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生态教学实践活动,全体同学深受启发与激励,纷纷表示本次活动使课堂知识与实践教学相互对应,更加生动地、直接地学习到生态环境资源法课程的相关内容,为日后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学习和理论研究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文、图:唐池/审核:张林/编辑:陈庆芝)